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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统考本月中旬举行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请点击查看 ,明确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省统考从1月14日开始,美术类从1月19日开始;未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今年,省统考适用面将扩大,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音乐、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音乐、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非省属本科院校的音乐、美术类本科专业鼓励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可以由招生院校直接自行组织校考。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考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各类省统考设点高校及报到地点由省高招办于1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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