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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于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本科层次的福州大学二级学院。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阳光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福州大学校长吴敏生教授任董事长,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先生任执行董事长,陈躬林教授任院长。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集中了福州大学与阳光集团在师资、教学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个性特长,着力培养学生适应经济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设置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土木工程系、法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系、外语系、商学系、人文社会科学系。2005年秋季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行政管理等10个专业,计划招收本科生1100人。
学生经过四年学习,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修满学分并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福州大学学士学位。
学院地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卧龙山
邮编:350015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1-83969606、83969124
传真:0591-8396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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