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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始建于1949年8月。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设立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附属中专班;1980年创办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省人民警察学校与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272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06376平方米,拥有标准的运动场、游泳池,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馆和图书馆,设有痕迹检验、气质联用、特种照相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实验室。学校现有侦查系、公安管理系、法学系、警察指挥与战术系、政教部、警体部、基础部、计算机信息中心等8个教学机构;开设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法律、安全秘书、公共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1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达2188人。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校已建成一支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尤其在治安学、战术学、警察体育学、国家赔偿法学等方面,拥有一批在全国公安院校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全校现有教职工315人,其中专任教师175人,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55人,中级职称90人。2000-2004年,学校获准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47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部级18项,厅级26项,立项数居全省高职高专之首。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以“忠诚、勤奋、严谨、求实”为校训,大力倡导并逐步培育形成“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团结进取的协作精神,尊重科学的求实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爱校如家的奉献精神”。这五种精神被概称为“公专精神”,是我校立校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永葆生机、面向未来的巨大精神动力,也是激励一代又一代公专人奋发进取的宝贵精神财富。
学校创办至今,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现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公安教育与非公安类教育结合,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渠道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校共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毕业生8622人,占我省公安队伍总警力的23%,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学校的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或受到立功嘉奖,或评为优秀人民警察,还有的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近十年来,学校还为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在职民警3万多人次,为改善我省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和学历结构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目前,全校上下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抓机遇,求发展,上规模,提水平,创特色,建名校”的发展思路,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深化教学改革,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强警”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在职民警培训的训练基地、警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基地,为我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作出更大的贡献。

校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邮编:350007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429762、88030905、83532659
监察举报电话:0591-83445300、83532703
E-mail:fjpscxsc@public.fz.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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