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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州市文明学校。学院占地29.5万平方米(尚有预留发展用地40余万平方米),首期投入3亿元,建筑总面积12.9万平米。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学历教育以及实用技术培训、资格认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现设有技术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应用外语系、商贸系、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9个院系部,开设有29个全日制专业(44个专业方向),2006年秋季在校生达1.5万人,其中全日制学生近5000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建有汽车实训中心、电机拖动及自动控制实验室、物流配送实训室、影视编辑实训中心等74个院内实验(实训)室;依托网龙(中国)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西湖大酒店等省(市)大中型企业共建66个运行良好并有保障机制的院外实践基地。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先后同加拿大哥伦比亚理工学院、德国波恩国际文化交流学会(EFS)开展合作办学,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美国、南非、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同时积极加强省内外院校合作办学,与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为姊妹学院。
2006年12月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目前学院正积极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性质:公办
2、层次:大专
3、学制:三年制(高职单招:工艺美术类、商贸管理类、财经类、旅游类的专业为两年制)
4、办学地址:
(1) 大学城院本部:福建福州大学城源阳路
(2) 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9号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志愿优先、成绩优先。
(二)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三)录取方法:
1、按照“志愿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2、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高分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余下考生再根据其参考志愿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调剂时仍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则从参考志愿考生中根据志愿予以调剂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调剂时仍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校将按“成绩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愿服从调剂的,则予退档。
5、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7、招生计划数以省规划处及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8、学费标准:计算机系统技术(中加合作办学)每学年120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国际商务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余专业每学年5000元。
四、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是否录取。网址:http://www.fvti.cn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六、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20%的学生可获500-1500元的各等奖学金。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七、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326(日常办公) 传 真:0591-83760300
2、网址:http://www.fvti.cn
3、通讯地址:福建福州大学城源阳路 邮编:350108
4、电子邮件:zsb@f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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